衢州学院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待录取考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浏览:543次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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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就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检人员 已通过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拟录取考生。 二、体检要求 1.体检医院要求:二甲及以上医院,不同批次拟录取考生参照执行。 2.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 ①常规检查:身高体重、内科(含心率、血压、听诊触诊等)、外科、眼科(视力、辨色力)、耳鼻喉科、口腔科。 ②化验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5项(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和间接胆红素)、肾功能(肌酐、尿素氮、尿酸)、血糖。 ③辅助检查:心电图、胸片、腹部B超。 3.体检报告单须涵盖上述必检项目的检查结果,且报告单上有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贴上本人照片,同时加盖体检单位的体检专用章。 4.注意事项 ①考生被待录取后,自行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如发现有体检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②体检前注意清淡饮食,禁酒,不熬夜,保证良好睡眠,确保体检结果的准确性。体检当日早晨禁食。 三、材料提交 待录取考生需将纸质版体检报告于4月30日之前寄送到待录取学院,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待录取学院邮箱,文件名请以“体检报告-专业-准考证号-姓名”格式编辑。 待录取学院将对考生的体检报告进行汇总整理,交由校医务室审核。如考生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寄送体检报告,请联系待录取学院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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