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浏览:12次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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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我校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收的研究生统称“推免生”。为做好我校202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在目前就读学校获得教育部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 (五)符合学校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接收专业
申请人可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查询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各招生专业计划以国家最终下达的专业计划为准,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申请材料 (一)《衢州学院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须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盖章; (二)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在校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 (三)提供有关英语水平测试(如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TOEFL、GRE、IELTS等)相关成绩证明复印件各1份; (四)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五)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物等)、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注:申请人参加复试前,须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上材料,并准备好原件以备审验。 四、接收程序 (一)填报志愿。推免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二)复试。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反馈是否同意其参加复试。推免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相关通知信息,如收到复试通知,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推免生如同意参加复试,应按学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参加学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具体复试时间详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三)查看并确认待录取通知。通过复试的推免生,将收到学校通过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答复是否接受录取。推免生未通过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则录取不生效; (四)办理拟录取手续。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拟录取等手续; (五)审核。拟录取考生须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才能正式录取。 五、复试与录取工作要求 (一)招生学院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招生学院制定复试录取方案、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备案并及时公布; (二)招生学院严格按照复试录取方案组织复试。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可依据推免生申请情况分批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并组织复试; (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招生学院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审核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五)拟录取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六)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议通过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六、注意事项 (一)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二)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四)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均须参加体检; (六)本招生工作办法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七)学费、住宿及奖学金相关政策以当年发布的政策为准。 七、申诉与监督 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提起申诉,学院将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提起申诉。 八、联系方式 (一)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 邮编:324000 电话:0570-8012739 网址:https://yzw.qzc.edu.cn/ (二)学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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